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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捐赠注意保留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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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0 10:46:51
来源: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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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许多单位的职工、个人纷纷捐款捐物。近日,有人打电话向椒江地税局税收管理员询问,捐款捐物是否要保留相关凭证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收管理员的回答是肯定的。
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款凭证、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提供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证的复印件,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人,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因此,个人捐款时应索取相关凭证,以便享受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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