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椒江城区夜间违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通告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椒政发〔2008〕95号
进入夏季以来,城区范围内夜间擅自占道经营的饮食等摊点日渐增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并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了垃圾污染和噪音污染,广大群众意见很大,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夜间市容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创造整洁、有序、和谐的人居环境,结合“多城同创”工作,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开展城区夜间违规占道经营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椒江城区范围内的擅自占道经营及店外就餐现象、擅自占道经营的夜排档、冷饮摊点和夜间流动摊点予以集中整治。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7月7日,城区范围内凡存在上述占道经营行为的各经营业主及流动摊贩,必须自行纠正违规行为,或进入店内经营。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逾期继续违规占道经营的经营户,城管、工商、卫生、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强制取缔并予以从严处罚。 四、各经营户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配合夜间违规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对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三日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www.j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椒江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