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交警大队查获一辆由残疾人驾驶的大客班车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近日晚上,椒江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在机场路路检时,查获一辆由残疾人驾驶的大客班车。 4月12日晚8时许,椒江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在机场路路检,一辆104公交线路浙J/1266号公交大客自北往南驶来,整车全无灯光,民警发现后即将该车拦下,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驾驶员态度很差,声称自己没有带驾驶证,于是,民警就叫驾驶员把车停在边上。当他下车时,民警看到的却是个走路一拐一拐,左腿有严重残疾的人。叫他提起裤管一看,残疾的那条腿只有成年人的手臂般粗细。车上还载有9名乘客和一名售票员,要是在车辆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此人名叫岳德成,是安徽滁州市凤阳县人,持有当地准驾车型A1A2驾驶证。根据本人叙述,驾驶证是在当地考取的。2000年增加大客准驾车型驾驶证,因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留下左腿残疾,驾驶证审验身体检查时只通过视力测试,但没有检查下肢。现通过椒江人才劳动市场利民职介所介绍进公交公司,2007年4月5日正式上岗,还没有办理完相关聘用手续,也没有上岗证。当晚,驾驶浙J/1266号公交大客车在104线路上驾驶,从椒江7号码头出发开往下陈,车上照明系统线路在路上被烧,所以全车没有灯光。由这名残疾人驾驶的大客车经青年路、建设路、机场路到下陈的线路上,一路车辆行人稠密,这危险性是可想而知的。幸好及时被交警查到,消除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尤其是严格对客运车辆的管理。为确保旅客安全,其中对聘用驾驶员作了严格规定。如:聘用驾驶员要报车管所审批,要持证上岗等等。用人单位聘用残疾驾驶员驾车,忽视了身体检查,也没有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及持有上岗证。为此,车管所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并责成用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驾驶员聘用规定,并举一反三,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进行整改,以免再发生类似情况。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www.j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椒江政府门户网站